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
2021-02-20 17: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9月16日,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已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余云霓先生的减持股份通知。余云霓先生分别于2013年9月13日、9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100万股、100万股,共计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本次减持后,余云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余云霓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